在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基础上,为提高灭火、应急疏散效率,尽量减少火灾损害,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报警及救援
1.任何人发现可能酿成火灾的火情,都应当立即报警。校内报警电话:88661110或88662340。专业机构报警电话:119。报警时必须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行驶路线及联系电话。
2.任何人都应当无条件为报警提供方便,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相关人员在接到火情报告和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火情现场,如有怠慢,事后依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在火灾初起时,在场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引导在场群众疏散;并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将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搬离现场;组织力量利用就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二、灭火、应急疏散的指挥
1.协助学校保卫部门成立灭火、应急疏散指挥部。
2.专业消防队伍进场前,协助指挥部作好以下工作:
(1)统一指挥、调度灭火人员和灭火设施、器材进行扑救;
(2)安排人员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及非灭火人员的疏散;
(3)对受困人员、贵重物品的抢救及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和妥善保管。
(4)安排人员对火灾现场的警戒、保护;
(5)配合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三、灭火、应急疏散的实施
1.为保证灭火、应急疏散的顺利实施,协助学校指挥部成立材料组、灭火组、疏散组、警戒组、抢救组、救护组等专业小组,并提供相关信息:
(1)发生火情的单位和建筑物的结构及布局情况,建筑物装修材料的性质;
(2)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情况;
(3)电、气阀门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4)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布局;
(5)疏散通道的方向及路线。
2.迅速切断发生火情的建筑物的电源、气源;
利用就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扑救;
报警后引导消防车进场,并协助其扑救。
3.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必要时可拆除或破损疏散通道上的阻塞物;
引导非灭火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撤离火灾现场。
4.解救被困人员;
抢救贵重物品至安全地带;
转移、保管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带。
四、火灾调查
1.火灾扑救结束后,应对火灾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认定起火原因及火灾损害情况。其结果作为严肃查处、吸取教训的依据。
2.火灾调查及处理的原则为“三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清、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3.经过综合分析认定,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化学与生物学工程技术中心
2013年3月
上一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下一条:实验中心有害垃圾与废液管理条例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2023 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鄂ICP备05003305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