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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作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10:31

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湖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分配方案及录取工作安排》,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数

研究生院下达生科院研究生招生指标数14名,其中3名为硕博连读考生(21+4考生、13+3考生),1名单列考生(张江)。用于统考生招生的指标数为10名。

二、录取分数要求

统考生外国语成绩60分以上、复试成绩不低于70分,总评成绩60分以上。

3+3硕博连读生由学院组织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按综合考核评分排序。

三、录取原则

13+3硕博连读生录取综合考核评分第1名的考生(已完成,并和1+4考生一起进行了录取公示)。

2、统考生根据英语初试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3、在英语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根据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在学院公布复试成绩后5天内无异议。

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