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十年树人计划”工作方案

作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0:00

 

 

领导小组组长

马立新

领导小组成员

吴文华,彭宇,张海谋,许良发

 

一、推荐对象及申请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

4. 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 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十年树人计划”申请资格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排名前30%者;
  2. 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或四级成绩达490分者;
  3. 必修课程和专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者。

     1. 直接攻读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十年树人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

2. 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人,按1:2比例最多可有8人参加面试。

3. 推荐名额纳入湖北大学分配到生命科学学院的2017届推免生指标。

4. 被“十年树人计划”录取  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学校2017届推免生的选拔。

 

素质

考核

 

考核方式

面试

专家名单

马立新,陈守文,张江,李珊珊,易犁

时间

2016年9月9日上午9点

地点

生科院二楼中型会议室

推荐原则

 

 

一、经过综合测评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排名择优选出推免生名单。

二、综合测评包括三项:

  1. 根据前三学年所有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计算出加权平均分。占60%。
  2. 素质考核。占30%。
  3. 奖励加分。考核小组根据《湖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并结合具体情况给出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生命科学学院十年树人计划措施

一、提高奖助学金标准

1.  本科四年级:可提前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由导师根据学生实际业绩发放补助津贴。可优先获得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经费资助。

2.  研究生阶段

硕士阶段(1年):发放优质生源奖学金8000元(如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则15000元)、学业奖学金12000元。国家助学金6000元(10个月,600元/月)。导师提供不低于10000元生活补助(10个月,1000元/月)。

博士阶段(4年):每年发放学业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助学金10000元(10个月,1000元/月)。导师每年提供不低于20000元生活补助(10个月,2000元/月)。另外,学校将根据导师补助金到位情况再补助10000元(10个月,1000元/月)。

入选“生物资源绿色转化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协同中心)的学生,与协同中心签订年度相关合同或协议。硕士生每年发放2500元生活津贴(10个月,250元/月),通过年度考核后再一次发放2500元生活津贴;博士生每年发放5000元生活津贴(10个月,500元/月),通过年度考核后再一次发放5000元生活津贴。

二、建立导师组(项目组)培养机制,实施个性化培养

根据学院“十年树人计划”的整体设计和培养要求,在不同的培养阶段,按照对应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不断优化和融合专业课程设置。成立导师指导小组,依托科研项目,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及时跟进、研讨学科前沿问题,着力提高入选“十年树人计划”研究生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三、加强联合培养与学术交流

优先资助入选“十年树人计划”的研究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进行联合培养,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14.4万元人民币/年,满足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同时获得国外联合培养单位的学位;优先资助入选者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博士研究生访学,优先资助其出国、出境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

四、加大扶持力度

对入选“十年树人计划”的学生参加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参加实习实践项目、参加我校教师招考选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指标分配、专项经费等特别优先支持。对取得各类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等)的入选者,导师将根据研究生院的政策,匹配同等额度的奖励。

五、招收十年树人计划学生的导师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湖北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办法》规定的学术条件,年龄不超过59周岁。

2.有在研项目及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培养研究生经费的余额至少20万元以上),为学生提供“三助”津贴(硕士阶段不少于1000元/月、博士阶段不少于2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支付)。

备注

1.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8日下午3点。

2. 学院公示时间: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5点。

3. 报名者需提交申请表、承诺书、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成果为多人共享,需提供书面的学生排序情况,附上导师及所有成员的签名。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报名材料请递交到学院一楼教学办公室。

4. 原则上不受理楚才学院学生的报名。

5. 报名者请在2016-9-8上午8点半到生科院二楼中型会议室进行面试抽签。

6. 入选“十年树人计划”者需根据学校“推免”相关文件完成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