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5年教材编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09

关于开展2023-2025年教材编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结合生命科学最新研究进展,社会需求的新变化以及教学的实践新经验,编写出版更多反映生命科学多学科的特色优质教材,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助力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学校关于教材编写的相关要求和通知精神,现启动2023-2025年生科院本科及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 教材编写基本要求

教材编写依据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教材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教材中。深度挖掘各学科专业课程及各教学环节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二)教材内容应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能够体现我院生物学科优势和特色,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并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利于夯实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能反映最新生物学学术研究成果,体现创新性和本学科特色,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选材恰当准确,符合科技伦理和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二、教材编写人员条件

(一)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人才培养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二)教材主编除符合教材编写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只针对由我院教师担任第一主编的教材(含已获批的校级规划建设教材、教师计划自编或改编教材)。

(二)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总体质量负责。

(三)2023-2025年学院计划资助出版10-20本新编教材每位主编教师在申请周期内可申请1-2项。 

(四)所有参编人员需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并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116日前,教材申报负责人将《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材编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3份)、《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1份。如果编写人员属于同一单位,可以集中签署意见并盖章。)交生科院B408-2室,同时,附件12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dym615@icloud.com。注意:文件压缩包按照“申报人+教材名称+教材编写项目申报”命名,附件1按照“申报人+教材名称+申请书”命名,附件2按照“申报人+教材名称+政治审查表”命名。

2.评审立项:教学改革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学改革小组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拟立项项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公示。以上工作将于1131日前完成

五、经费资助和使用

(一)获批立项建设的教材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经费资助主要包含出版费用及绩效奖励,出版费用由学院承担;教材出版后,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视出版教材级别确定

(二)为保证教材编写质量,获得立项后,书稿在2025年11月前正式出版。如按期完成可获得全部项目经费资助;如在日期一年内出版,可获原资助经费总额的50%;如在日期一年后出版则取消资助

(三)2023年已获批学校立项的教材编写项目可直接认定为学院教材编写项目(需提交立项证明材料);如获批学院教材编写项目、在202511月前又获批学校立项的同一教材编写项目,对于以上两种情况,由学校承担出版费,若费用不足,由学院补足差额。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项目经费将被追回:

1.未按照立项申请书约定完成出版计划的;

2.弄虚作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其他应予以追回的情况。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附件:1.《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材编写项目申请书》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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