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评选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2020年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负责制定本学院新生奖学金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计分时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50%、专业知识占比2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30%。
2、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70%,复试成绩(按“外国语听说能力×50%+专业知识成绩×20%+综合素质考成绩×3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30%,均保留2位小数。
三、奖学金评定细则
1、参评对象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评定等次及比例
(1)评定等次:一等(12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4000元)。
(2)评定比例:获评一等、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40%(含推免生)。
3、评定标准
(1)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评成绩评定新生奖学金等次,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2)推免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3)第一志愿报考湖北大学生命科学院的本校及高于本校办学层次的应届考生优先享受一等奖学金;
(4)本校往届考生、本校及高于本校办学层次的应届调剂考生优先享受二等奖学金;
(5)获评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学业奖学金取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后期变更培养类别的,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定。
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