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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8  阅读次数: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按照2021年研究生院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30名,其中22名为十年树人计划及申请-考核制考生,前期已公示。用于统考生招生的指标数为8名。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

生物学博士

8

二、录取分数线

1.初试成绩要求

英语:≥50分。

2.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加权成绩≥60分。

3.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 = 初试外语成绩*40%+两门初试专业课成绩和/2*20%+复试加权成绩×40%,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录取原则

1. 按招生一级学科生物学专业和导师招生指标对统考生根据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原则上每名博导每年招生指标最多不超过2人。

2. 拟录取考生的专业、研究方向须在拟录取阶段明确,后期原则上不得更改。

3. 初试英语、专业课不合格、复试加权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或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以及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

在我院网站通知栏公布复试考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截止时间4月29日17:00。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88661237-8001 联系人:李老师

五、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以上招生计划数向研究生院报送考试和拟录取结果。


附:2021年生科院“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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