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综合测评包括三项: 1、根据前三学年所有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计算出加权平均分,占90%。 2、德育(政治思想品德)占5%。 3、素质考核,占5%。考核小组根据《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素质成绩评议细则》,对代表素质的各加分项进行审核,计算每位学生的素质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以下情况执行学院政策: ①专利奖励加分。专利只认可第一完成人,必须与生物相关且已经授权(请参考细则)。 ②团队成果奖励加分(请参考细则)。 ③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分值最高一项。 ④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认定: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国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1、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2、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3、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金、银、铜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4、“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获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互联网+”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获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5、获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6、获全国合成生物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7、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8、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奖励4分;以第一作者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奖励2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 9、专利奖励加分。专利只认可第一完成人,且必须已经授权。 专利与生物相关并有产品,发明专利加1分; 专利与生物有关但无产品,发明专利加0.5分; 10、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1、获全国大学生化学、物理、生物实验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2、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湖北赛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获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3、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14、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15、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0.5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0.5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1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1分、0.5分。 17、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8、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励4分。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奖励2分。 19、参加海外游学计划,并获得对方单位结业证书,加1分。 20、担任院校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党支部书记(含现任党支部正副书记)加0.5分。 21、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同学加2分。 22、参加志愿服务,参加省市级以上同一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不计次数)加1分,校级志愿服务达36小时以上加0.5分(不累加计分)。 23、抗疫期间表现优异,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分别加3分、2分、1分。 注:在校期间多次获同次奖项,则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奖励分,不累加计分。以上条款未提及的奖项,奖励分值由生科院与教务处协商认定。 团队成果奖励加分,团队成员个人加分计算方法为总分乘以0.5的n次方(n表示排序位次)。所有奖项需提供证明或证书。 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答辩方式 1、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资格及材料审核 学院教学办对报名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生进行资格审核,依据湖北大学《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要求,对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答辩方案 答辩小组由学院马立新院长任组长,其他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杨之帆、分党委副书记张精文及4名教授(张冬卉、李爱涛、杨世辉、陈守文)。 答辩时间地点:2022年9月13日上午11点;于学院二楼中型会议室举行。 答辩流程:①学生报到,工作人员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在核实无误后,学生签名并抽签决定答辩顺序。②进入答辩环节,学生作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本科专业、英语水平、科研情况等),时间不超过1分钟;PPT展示自己的科研工作(研究论文)和竞赛获奖等内容,时间不超过3分钟,专家提问2-3分钟。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答辩结果。专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于鉴定意见“通过/不通过”并签名,工作人员当场收取鉴定意见表,同时专家在汇总表上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学院存档。答辩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答辩结果“不通过”的学生不得推荐。 四、推免生排名方式及依据 经过综合测评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排名择优选出推免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