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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3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我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陈琴、张修华

    组员:刘莹、汪航行、李法宝、龙华丽、翁玥、王甦晓、张驰、熊晓玲、张文婷、刘斌

    二、奖励对象

    我院大二及以上年级特别优秀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3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到获奖本人。

    四、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详见《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以下简称“评选细则”,附件1)。

    五、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10月9日中午12点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各班班主任提交《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得分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获奖证书扫描、论文扫描件)。

    (二)班级推荐

    班级成立推荐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审核学生提供的材料并进行推荐,各班推荐1名学生。推荐小组做好会议记录(附件4),班主任填写附件2中“推荐理由”栏后手写签名,于10月9日下午15点前将本班推荐学生附件2、附件3、附件4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交至院学工办D2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70970918@qq.com邮箱,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联系人:张文婷,联系电话:15071488220)

    (三)现场答辩

    10月10日下午15:00在学院D216报告厅,召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场答辩会,按照不超过5分钟PPT汇报的形式进行,由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后评分。展示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PPT汇报内容需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实践活动等三个方面。

    (四)学院评选

    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得分排名,确定推荐名单。

    (五)公示并上报学校

    对领导小组确定的拟推荐获奖本科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选结果上报学工处。

    六、工作要求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各班要认真学习《评选细则》,并安排专人负责推荐工作。

    2.各班要抓好传达、布置与落实,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工办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同学须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做到材料规范。

    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中,若学生本人有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

    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在符合方案中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位于评选范围内(本专业)10%所有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个领域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评选计分办法

    综合考评得分=学习成绩得分×70%+附加得分×20%+现场答辩得分×10%

    学习成绩得分

    以在校期间本专业加权成绩排名为准,排名第1计100分,第2计99分、第3计98分,依次类推递减。

    (二)附加得分

    1.科研成果类(上限35分)

    内容

    计分

    备注

    论文

    一区

    独立或第一作者35分

    1. SCI论文以中科院分区为准所有计分仅限于前三名作者

    2. 论文的署名以第一作者为基准,第二、第三作者分值分别乘以0.30.1的系数。若为并列第一,且排名第二,则乘以0.5的系数

    3. 中文重要期刊以《湖北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最新文件为准

    4. 论文必须以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5. 在非本专业刊物特刊增刊以及与本专业无关的论文不予认定。

    二区

    独立或第一作者25分

    三区

    独立或第一作者15分

    四区或EI或

    其它中文重要期刊

    独立或第一作者5分

    科创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15分

    1. 立项

    2. 项目的署名以第一主持人为基准,按照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分值分别乘以0.5、0.3、0.2、0.1的系数。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人10分

    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

    主持人30分

    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

    主持人20分

    厅局级科研项目

    主持人10分

    科研获奖

    1.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2. 其它科研成果奖励

    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0分、5分

    1. 表中分值仅指第一获奖人

    2. 其他获奖者以第一获奖者为基准,按照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分值分别乘以0.5、0.3、0.2、0.1的系数。

    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15分

    1. 专利已获授权

    2. 其他发明人以第一发明人为基准,按照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分值分别乘以0.5、0.3、0.2、0.1的系数。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第一发明人10分

    2.竞赛获奖类(上限35分)

    内容

    计分

    备注

    挑战杯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5分、25分、15分、10分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

    1.表中分值仅指第一获奖人

    2.其他获奖者以第一获奖者为基准,按照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分值分别乘0.5、0.3、0.2、0.1的系数

    3.同项目获奖,只计算1次,就高不就低

    4.全国各类大赛赛区获奖的奖励加分同省级奖励加分一致。


    国创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5分、25分、15分、10分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

    化学实验

    1.化学实验竞赛

    2.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3.化工原理实验竞赛

    4.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5.世界技能大赛化学实验室技术项目选拔赛

    6.其它类实验竞赛(专业学科类)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5分、2分1分

    设计竞赛

    1.化工设计竞赛

    2.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3.其它类设计竞赛(专业学科类)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

    赛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5分、2分

    创新创业

    1. 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

    2. 药苑论坛创新成果报告会

    3. 湖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创新成果报告论坛

    4. 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专业学科类)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5分、2分

    非专业学科竞赛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3.外研社杯全国英语系列赛-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4.美国数学建模竞赛(MCM)

    5.其它竞赛

    国家级:特、一、二等奖,分别计10分、8分、5分

    省级:特、一、二等奖,分别计5分、4分、2分

    只奖励排名第一者

    3.服兵役类(上限5分)

    内容

    计分

    备注

    服兵役

    年满退役

    5分


    4.社会服务类(上限5分)

    内容

    计分

    备注

    志愿服务

    提供证明材料纪念证书


    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并累计服务30小时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表彰者,计2分当志愿者,获国家级纪念证书,加5分;获省级纪念证书,加3分;获市级纪念证书,加1


    国际组织实习

    提供证明材料

    累计半年以上计5分

    累计半年以下计2分


    团学组织服务

    提供证明材料

    院两级团学组织主席负责人任职满1年,加1分;党支委、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任职1年,加0.5分其他班干部任职1年,加0.3分

    如果有多项任职的,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

    5.综合类(上限20分)

    内容

    计分

    备注

    大学英语六级

    600分及以上

    5


    550分至559

    3分

    425分至549

    2

    个人荣誉

    国家级

    10分

    优秀学生、团员、党员、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称号。以最高荣誉核算,不累计。

    省部级

    5分

    校级

    1分

    附加得分说明:

    1.创新成果报告会类参加就有奖项的情况仅计算获一等奖的加分。

    2.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分值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附加得分=科研成果类得分+竞赛获奖类得分+服兵役类得分+社会服务类得分+综合获奖类得分,附加总得分不超过100分、

    (三)现场答辩得分

    现场答辩满分为100分。



    附件2: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学号: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院系


    专业


    学制


    年级


    班级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选填“是”或“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主要获奖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














    申请人签名手签


       

    推荐理由

    (100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系)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经评审,并在校内 日至 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

    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


    (与申请表一起下发,学生可复印一份留存)


    参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各级机构都要设立投诉邮箱和电话。

    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子邮箱:

      话:

    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奖助学金投诉专用邮箱:zztsxx_hb@163.com ,任何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发现违规情况都可以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如:

    1.学校要求“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的;2.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3.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4.相关老师直接让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内定”受助名单的;5.学校直接将奖助学金冲抵学费或将奖助学金作为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发放的;6.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发放奖学金的;或直到毕业时,奖助学金仍未发放的;7.投诉到学校后学校不解决的,或学校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8.受到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与学习无关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9.其他不公平、不公开的违纪、违规行为。

    注意:1.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投诉人保密,为方便调查核实,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请投诉人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倡署真名和联系方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复(对以前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中所有电话、邮件投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进行了认真调查、回复,在此,对反映真实情况的同学表示感谢),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会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收回违规资金。同时,在保护举报人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对真实投诉举报人给予表扬。

    2.投诉反映渠道建议首先从院系、学校开始,院系、学校无法解决或解决不满意的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如认为院系或学校对投诉处理不力,或质疑学校会打击报复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映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zztsxx_hb@163.com


    附件3: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得分汇总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专业

    排名

    学习成绩得分

    学习成绩

    得分*70%

    附加得分

    附加得分*20%

    附加得分项目清单

    现场答辩得分

    现场答辩得分*10%

    综合考评得分

    联系方式









































    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客观全面,无遗漏,材料递交日期截止后个人再补交任何加分材料无效!


    承诺人:

    日期:


    附件4:

    会议记录(样表)

    会议名称

    XX班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会议

    时间

    2024年10月X日

    地点


    主持人

    班主任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会议主题

    确定XX班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会议内容

    1.XX班班长介绍《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确保每位成员了解本科生评选国家奖学金条件,要求班级推荐小组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认真进行推荐。

    2.班级推荐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资料,结合学生日常表现情况进行推荐。

    3.根据班级推荐小组的推荐结果确定XX班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名单。

    会议决议

    按照《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要求,XX班推荐小组经材料审核、民主推荐后,确定本班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如下:

    XXX

    班主任签字


    参会人员签名


    注:班级推荐小组由班级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人数应不少于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本班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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